丨公开文件
丨廉洁自律承诺
为了维护受审核方的合法权益,防止各种违规、违纪、违法行为的发生,加强公司的廉洁建设,本机构郑重承诺,要求全体员工:
1. 不得利用审核工作便利,为个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;
2. 严格按照审核计划的时间安排实施审核,不迟到、不早退;
3. 不得收取受审核方提供的任何钱物(包括现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);
4. 不得接受受审核方安排的过度接待,包括不接受过度安排的食宿、不接受旅游和其他娱乐活动;
5. 不得在受审核方报销与审核活动无关的费用;
6. 不得要求受审核方宴请自己的亲朋好友及安排旅游;
7. 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,如对受审核方进行咨询、培训或推销等;
8. 不得向受审核方索要技术/管理文件、资料、书籍、标准等。
为了便于受审核方在接受审核期间安排审核员、技术专家等相关人员的交通和食宿,规范审核相关人员行为规范,对审核期间差旅费报销进标准行说明,供受审核方参照执行:
1. 在审核期间,审核员/技术专家往返居住地/审核地点的飞机票、火车票、长途汽车票、住宿等,由受审核方支付,或审核员/技术专家自行预订后将相关票据交由被受审核方实报实销,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。
2. 通常情况下,往返居住地和审核地点的交通工具宜为:火车、飞机、出租车、长途汽车等。
3. 路程在 800km 以内,应优先选择火车,当飞机较火车有明显的价格优势时,可选择飞机。对于普通火车,旅程在 8 小时内,应购买硬坐票;对于夜班火车或旅程超过 8 小时,可购买硬卧票;
4. 路程超过 800km,可选择飞机,已开通高铁或动车的城市无特殊原因应优先乘坐高铁
/动车。乘坐动车/高铁列车应购买二等坐票,乘坐飞机时应购买经济舱机票。
5. 无特殊情况两城市之间往来不能选择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。
6. 在审核期间的住宿由受审核方安排,在审核期间住宿的酒店应干净卫生、安全、有热水、可上网。审核员/技术专家不得在审核报到日前和离开日后入住指定住宿酒店。在不影响审核工作的情况下,不应提出更换酒店的要求。
7. 由于特殊原因审核员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时,应提前与公司/受审核企业进行沟通并书面确认。如无故出现超出规定标准,则应按照标准执行,多余部分费用自理。
请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人士对 BCC 员工进行监督,如发现各种违规、违纪、违法行为通过 BCC 投诉渠道向 BCC 法务技术部投诉,同时也可以向 BCC 总经理直接反馈,一经核实,公司将严肃处理。
技术部联系人:邓永华
联系电话:0755-8653748 邮箱:kevin@szgxt.net
深圳国信通认证有限公司
2020 年 06 月 15日